1.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,按拟定的居住区域及护理等级接受相应的服务。
2.老人衣物自备,个人家具一般不携带入院,自备电器如允许使用需按时交纳电费。
3.文明休养,维护社会公德,爱护公物,节约用电、用水、用气,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。
4.老人之间应互相关心、互相爱护,不要影响旁人的正常生活。
5.为了安全,严禁使用电炉、油炉和电热毯、取暖器。
6.外出须请假,并佩带休养证或应急卡,注意安全,思维不清和行动不便老人须由家人(监护人代表)陪护方能外出。
7.贵重物品妥善保管,大额现金可委托储蓄。
8.有特殊需求,可向护理员或在班工作人员求助。
9.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,维护环境整洁、安静,如需要留宿,须按规定办好手续。
10.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,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。
(1)患有传染性疾病者
(2)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者
(3)隐瞒病史者
(4)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
(5)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
(6)无视院方常规制度者
(7)其它原因不宜在院休养者